快讯网首页 |资讯 |财经 |娱乐 |汽车 |时尚 |房产 |健康 |数码 |社会 |图片 |消费 |大盘 |互联网金融 |新车 |试驾 |化妆品 |奢侈品 |二手房 |两性 |曝光台

人大代表:贪污受贿5000元起刑点不能变

发布时间:2015-03-15 10:14:10  来源:互联网 游览: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两会上提交了“明确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具体数额标准”的建议。李大进认为,贪污受贿的5000元定罪起刑点坚决不能变。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取消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具体数额标准,具体标准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掌握,或由“两高”制定司法解释。

  作为在一线从业律师,李大进表示,多年的司法实践证明,5000元的入罪标准,已经获得社会认同,是与官员收入情况、社会公众心理相适应的一个标准。“不能因为收入提高、社会生活水平提高了,贪污受贿入罪标准就随之提高,放纵贪腐犯罪。”

  李大进认为,这个起刑点不能变,但量刑标准却要改变。“原来定的量刑标准,和人们对贪腐行为的认知有一定差距,甚至带来质疑,同样是贪污了10万元,不同地方量刑不同。”

  晨报记者 邹乐 王萍/文

  李木易/摄

32.8K
猜您喜欢
热点图片/ Hot picture
排行搒/ The total ranking
热点推荐/ Hot recommendation
  • Copyright © 2012-2023 www.kx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快讯网 冀ICP备08108040号 冀公网安备 13108202000311号
    欢迎广大网友来本网站投稿,网站内容来自于互联网或网友提供 客服QQ:6765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