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网首页 |资讯 |财经 |娱乐 |汽车 |时尚 |房产 |健康 |数码 |社会 |图片 |消费 |大盘 |互联网金融 |新车 |试驾 |化妆品 |奢侈品 |二手房 |两性 |曝光台

人大已批准我国同澳大利亚等36个国家引渡条约

发布时间:2014-12-28 23:44:06  来源:互联网 游览:

  新华网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徐硙、吴陈) 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表决,决定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引渡条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引渡条约》。

  至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决定批准了我国同36个国家缔结的双边引渡条约,包括澳大利亚、法国、韩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为我国打击犯罪,与相关国家开展引渡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维护了我国的国家利益。

  引渡制度是一项国际司法协助的重要制度,是被请求方应请求方的请求,将其管辖范围内而被请求方指控犯了某种罪行或已被判了刑的人,移交给请求方以便起诉或执行刑罚。引渡是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

  在国际法上,国家没有必须引渡的义务,引渡的法律依据应为引渡双边条约、含引渡条款的国际公约以及相关国内立法。

  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为我国的引渡实践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了更好地同外国开展引渡合作,明确引渡程序,我国还与多个国家缔结了关于引渡的双边条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引渡类国际条约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或加入。

32.8K
猜您喜欢
热点图片/ Hot picture
排行搒/ The total ranking
热点推荐/ Hot recommendation
  • Copyright © 2012-2023 www.kx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快讯网 冀ICP备08108040号 冀公网安备 13108202000311号
    欢迎广大网友来本网站投稿,网站内容来自于互联网或网友提供 客服QQ:6765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