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网首页 |资讯 |财经 |娱乐 |汽车 |时尚 |房产 |健康 |数码 |社会 |图片 |消费 |大盘 |互联网金融 |新车 |试驾 |化妆品 |奢侈品 |二手房 |两性 |曝光台

温州中院受理“退房致拘案”主角司法赔偿申请

发布时间:2013-05-20 11:54:57  来源:互联网 游览:

4月22日《 中国经营报 》刊发《温州司法介入欲阻退房潮》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4月27日,在该事件中被“刑拘”的温州购房者丁建新提出司法赔偿申请,同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丁建新提出的司法赔偿申请。

在此之前,丁建新发起行政诉讼,以开发商不具备承建资质为由,要求温州市永嘉县住建局撤销铂晶嘉园的预售许可证。温州永嘉法院以“住建局做出的预售许可的行政行为与购房者没有利害关系”为由驳回了丁见新的起诉。

温州永嘉法院回应表示,依照“不告不理”的原则,对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院不得随意予以变更,判决购房者继续购买房屋而不是赔偿违约金是合理合法。

不过,在开发商起诉丁建新,要求其履行购房合同(分期付款或办理银行按揭)之前,丁建新发起的诉讼却失败了。丁建新等业主表示,房价下降是事实,但业主并非无理取闹。“既然是按照合同依法履约,解除合同当然也是依法进行。”

丁建新发起的行政诉讼是要求永嘉县住建局撤销铂晶嘉园的预售许可证。根据温州市建设局温建房[2010]257号文件显示,永嘉中厦批准的资质为暂定资质。按照要求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两年内只能开发18层以下的楼盘。

永嘉中厦开发的铂晶嘉园均在28层到30层之间。在永嘉中厦向住建局申请预售许可证的申请表格中显示,永嘉中厦的资质为三级。“用虚假的资质骗取预售许可证,业主当然对房屋的质量感到担心。”丁建新等业主认为。

永嘉中厦总经理柳海滨则向记者表示,这都是小事,哪个开发商没有这些问题?2012年11月16日,温州永嘉法院以“住建局做出的预售许可的行政行为与购房者没有利害关系”为由驳回了丁建新的起诉。

资质不够以及资质造假到底与购房者是否具有利害关系?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认为,购房者当然是利害关系人。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不仅包括直接利害关系人,还包括间接利害关系人。“因为资质不够且造假,导致房屋质量问题和房产证有吊销的危险,购房者当然可以起诉住建局要求吊销销售许可证。”

诉权对于开发商和购房者来说是平等的,只是结果却是截然相反。以至于,温州当地媒体评论,永嘉法院的做法涉嫌“拉偏架”。

柳海滨则认为,购房者不讲诚信。“怎么叫不买房进班房呢?准确地表述则是不继续履行购房行为,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除柳海滨之外,包括永嘉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均为永嘉中厦抱屈。“要不是永嘉政府希望增加土地财政,也不会出现这么多纠纷。”

金融 危机之后即2010年年初,温州中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温州中厦”)以2亿元的价格拿下铂晶嘉园所在的2万余平方米土地。因温州中厦注册地在温州鹿城区,永嘉县基于税收的考虑,要求温州中厦必须在永嘉注册一个公司来开发铂晶嘉园。永嘉中厦由此而来,即和温州中厦实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永嘉中厦的所有问题因房价下跌浮出水面。2012年年初,疯狂的温州楼市开始走入下跌通道,退房潮再起。铂晶嘉园每套房价格缩水超过20万元以上,如果按照 首付 款20%的违约金计算,业主也要损失十几万元。

据了解,和丁建新一样要求退房的业主已经超过100户。温州当地一开发商私下表示,和所有开发商一样,资金成为瓶颈。“如果出现批量退房,则是对开发商资金链的致命威胁。”

32.8K
猜您喜欢
热点图片/ Hot picture
排行搒/ The total ranking
热点推荐/ Hot recommendation
  • Copyright © 2012-2023 www.kx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快讯网 冀ICP备08108040号 冀公网安备 13108202000311号
    欢迎广大网友来本网站投稿,网站内容来自于互联网或网友提供 客服QQ:67650701